“咚!”,“現在宣布開庭!”法槌響起,校園內鮮紅的國徽,莊嚴的審判席,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拉開序幕。3月21日,河南省社旗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進社旗縣第二高級中學,校園里公開審理一起涉嫌尋釁滋事罪案和一起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并當庭宣判。此次庭審邀請省市多家新聞媒體參與,南陽中院微直播團隊進行了現場直播,該校近兩千名師生和家長“零距離”旁聽庭審,為他們上了一堂“看得見”的安全教育警示課。
2023年10月,趙某、楊某、于某等六人與劉某等三人在社旗某飯店吃飯期間,酒后因瑣事發生爭吵。后劉某聯系王某到場,雙方發生肢體沖突。經鑒定王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劉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伙同同案人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趙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有悔罪表現,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趙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對其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被告人趙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2023年2月,28歲的程某通過直播平臺看到一條“做賭博網站代理,一天掙一萬”的廣告后,通過QQ與對方取得聯系。為了獲取非法利益,程某在明知對方是在使用銀行卡轉移違法犯罪錢款的情況下,協助他人非法轉賬共計25萬余元,非法獲利1萬余元。其中社旗5名被害人被騙6994元進入程某銀行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犯罪后被告人程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程某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理。積極退贓,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程某的犯罪情節、主觀惡性、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對被告人程某適用緩刑對其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依法對被告人程某宣告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被告人程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被告人已退繳違法所得,由收繳機關上繳國庫。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各環節緊密銜接,庭審現場莊嚴肅穆、規范流暢、秩序井然。各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等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兩起案件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為強化以案釋法的效果,刑庭副庭長閆宗淼趁熱打鐵,結合兩起案例,用淺顯易懂的語言深入淺出地為大家講述了尋釁滋事、電信詐騙、校園欺凌、故意傷害等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見種類、犯罪構成和定罪量刑及如何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遇到侵害時應當采取的應對措施等知識。法治課不僅聲情并茂、幽默風趣,更發人深省,引導同學們積極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齊心協力筑牢校園法治安全防線。
最后,社旗縣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書記張新立向社旗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賀頒發聘書,聘任其為法治副校長,共同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
每一場庭審就是一堂法治公開課。近年來,社旗法院堅持以巡回促普法、以巡回促公開、以巡回促便民。在巡回審判過程中,選取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邀請媒體記者同行,見證報道案件的審理,將巡回審判的普法功效向更多社會領域延伸,讓群眾知法、守法入腦入心,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