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特點是什么?
從國際范圍看,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s)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并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托基金。與中國信托產品純屬私募所不同的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在性質上等同于基金,少數屬于私募,但絕大多數屬于公募。REITs既可以封閉運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類似于中國的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
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的基金優勢有什么?
第一,REITs的長期收益由其所投資的房地產價值決定,與其他金融資產的相關度較低,有相對較低的波動性和在通貨膨脹時期所具有的保值功能;
第二,可免雙重征稅并且無最低投資資金要求;
第三,REITs按規定必須將90%的收入作為紅利分配,投資者可以獲得比較穩定的即期收入;
第四,在美國REITs的經營業務通常被限制在房地產的買賣和租賃,在稅收上按轉手證券計算,即絕大部分的利潤直接分配給投資者,公司不被征收資本利得稅;
第五,一般中小投資者即使沒有大量資本也可以用很少的錢參與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六,由于REITs股份基本上都在各大證券交易所上市,與傳統的以所有權為目的房地產投資相比,具有相當高的流動性;
第七,上市交易的REITs較房地產業直接投資,信息不對稱程度低,經營情況受獨立董事、分析師、審計師、商業和金融媒體的直接監督。
從本質上看,REITs屬于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典型的運作方式有兩種,其一是特殊目的載體公司(SPV)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憑證,將所募集資金集中投資于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并將這些經營性物業所產生的現金流向投資者還本歸息;其二是原物業發展商將旗下部分或全部經營性物業資產打包設立專業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給投資者,然后定期派發紅利,實際上給投資者提供的是一種類似債券的投資方式。相形之下,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的現金流遠較傳統住宅地產的現金流穩定,因此,REITs一般只適用于商業地產。
另外,從REITs的國際發展經驗看,幾乎所有REITs的經營模式都是收購已有商業地產并出租,靠租金回報投資者,極少有進行開發性投資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房地產項目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