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的微博熱搜有多熱鬧,我想不用我多說了吧。
現在的熱搜榜上前四條,都跟鄭爽和張恒有關。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這兩人到底出了什么事,能火成這樣?
1 月 18 日,鄭爽前男友張恒發了條長微博,里面提到 “ 自己滯留美國是為了照顧兩個無辜的小生命 ”。
大家剛開始還在猜,孩子媽媽是誰,想著鄭爽這些年一直出現在大熒幕上哪有時間懷孕,難道是代孕?!
接著,隨即就爆出了這兩個小孩在美國的出生證明。
一般明星曝出來個什么瓜,頂多也就是離婚、出軌、家暴啥的。
好家伙,鄭爽這瓜,直接整出了個 “ 代孕 ”。
就在今天,鄭爽對此事做出回應,這個回應可以說是已經承認 “ 代孕 ” 這事兒是真的沒跑了。
通篇的中心思想呢,也都圍繞著 “ 我隱私被侵犯了 ” 和 “ 我沒犯法 ”來展開。
這事一出,在網絡上引發了網友們對 “ 代孕 ” 激烈的討論。
微博的熱搜榜幾乎已經被這個話題給霸占了,央視痛批代孕棄養違法,網友開始介紹代孕合法地區底層女性的處境。
首先,代孕到底是什么?
說成大白話,代孕就是借腹生子,是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育方式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為。
這位女星之所以在回應的微博里理直氣壯地表示自己不違反就是因為,雖然在我國代孕不合法,但她這個代孕是在美國找的。
也就是說,這事兒不是在國內犯下的,確實算不上違法。
但羅翔老師曾經說過一句話,法律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這不過是鉆了法律的空子而已,并不能說明代孕就是無辜的。
那目前為止,代孕在我國到底違法嗎?
目前在我國和代孕相關的法律有兩條。
分別是原衛生部2001年《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
而在這兩條法律之中,都明確規定了:我國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胚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有人也許會問,代孕這事兒不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么,為什么會說是違法的?
說實話,代孕這兩個字,其實在本質上就等于剝削。
在代孕合法的印度,底層女性就淪為了上層社會的生育工具。
有錢人只需要 8000 美金就能買到一個屬于自己的孩子,而且還不會有被千里尋親癡纏的風險。
而貧窮的女人,為了承受家庭負擔不得不出來靠代孕掙錢。
況且這事兒一旦放開合法化,遺棄兒童、人口買賣和剝削、強迫代孕母親的的社會問題很可能就會層出不窮。
不合法尚有人鋌而走險,若是合法,更是難以控制。
海外代孕是一個鉆空子的好辦法,但是麻煩還貴,畢竟不是每個想找代孕的人都跟明星一樣有錢。
所以有買賣的地方就有傷害,哪怕這事兒在我國是不合法的,依然有人鋌而走險做這種生意。
早在之前就有媒體曝光過在我國國內違法的 “ 代孕黑色產業鏈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過,有的時候會在公共衛生間的門上看見一些代孕、買賣卵子的小廣告。
在代孕市場里,一個代孕媽媽成功生下一個孩子能賺到十萬到幾十萬不等。
如果是包生男或者是包生雙胞胎的,價格就會更加高昂一些,大概能到 85 萬左右。
當然,有包生男這種協定在,如果懷上的是女嬰,就會被直接手術打掉,自然價格肯定是要貴一些。
確實,這個金額可能對一個貧窮的家庭來說非常具有誘惑力。
而找代孕的群體無非就是幾種,一可能是不想吃生育的苦;二可能是夫妻雙方有人喪失生育能力;三可能是 LGBT 群體。
對于能負擔起費用的家庭來說,不過也就是花點錢就能解決,而貧窮的家庭又能得到一筆錢。
看上去好像是一個互惠互利的買賣,但是這其中有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這筆買賣的商品,是人啊。
不管是代孕媽媽的子宮還是生下來的嬰兒,這個產業怎么看都是有違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的事情,甚至還可能涉嫌人口買賣、拐賣婦女兒童等觸碰刑法的事。
所以啊,咱們吃瓜歸吃瓜,這事兒不管怎么洗的再白,代孕都是一定要警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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