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大家都被薛之謙和前妻高磊鑫復婚的消息刷屏了。
我的心情如下↓↓↓
一邊是祝福兩人余生幸福,
(資料圖)
一邊是感嘆愛情終會回來。
但隨后小編無意看到了一張圖
所以,薛之謙是為了購房資格才離婚的?
為了求證,小編找到了當時的新聞,發現,咦?這是要反轉啊?!
雖然媒體曝光離婚時間是9月,但實際兩人在3月就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
并且薛之謙將千萬房產給了高磊鑫,凈身出戶,當時一度引發熱議。
也就是說,在所謂的“限購升級”之前,兩人就已經離婚了。
但即便確實發生在9月,
這時候離婚對買房有影響嗎?
我們來看下當時的限購細則:
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非上海戶籍人士購房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以家庭為名義購房,所謂家庭名義就是購房者必須已婚;二是該家庭在滬名下無房;三是能提供2年內在滬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對薛之謙、高磊鑫這對夫婦來說:
不離婚,倆人還能再買一套房;
如果離婚,上海本地人的薛之謙可以再買一套房,而非上海本地人的高磊鑫是不能買的。
所以在當時的限購環境下,離不離婚對薛之謙買房影響真的不大。
且據小編查證,2015年4月上海限購令“升級”的說法并不正確,2012年收緊政策(主要限制單身、非上海籍購房者)后,2015年上海并沒有再變更購房政策。
相反,非常有趣的是,2015年3月前后,民間開始盛傳4月1日起將放寬限購政策。
流傳的版本如下:
外地人單身允許在上海購買1套住房,外地人已婚狀態可以購買2套,本地人單身購買2套,本地人已婚可以購買3套,上述均以家庭為單位。
相比起之前相當嚴格的限購令,這個謠言一看就非常不靠譜。
當然后來被官方“無情”地辟謠了。
而所謂的“升級”,應該指的是4月政策并沒有如愿放寬。
除了購買資格,首付款也是買房者要考慮的事情。因政策原因,購買第二套房產首付比例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假如薛之謙是為減少首付比例將房產贈與給高磊鑫,對他來說,離不離婚也沒有大的差別:
離婚,將千萬房產贈與前妻,要繳納房產贈與稅;
不離婚,購買二房,多繳納一部分首付款。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嚴格的限購令同時也激發了人民群眾的智慧。
對于普通人,為了多買房而假離婚的情況確實不少。
甚至還有非上海單身狗為了買房、中介為了賣方,雙方達成協議假結婚。
就像有上海網友評論的那樣:
所以作為吃瓜群眾,也沒有必要過多揣測。小編也看過身邊人為買房假離婚,結果一方翻臉不認人導致“假戲真做”的。
愿意獲取利益而鉆政策漏洞的同時,必然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要知道,法律可是不承認你們簽署的所謂“復婚保證協議”的。
無論真相到底怎樣,我們看到的是一對愛人兜兜轉轉,最后還是回到了彼此的身邊。這已經足夠美好了,不是嗎?
至于兩人復婚后的財產問題,同樣遵循《婚姻法》對于婚前、婚后財產的規定。想具體了解的朋友可以點擊下面的鏈接哦~
婚姻遭遇房產的那些事兒
最后,還是祝福兩人這次走到白頭
而你,確定還不關注我們嗎?
給彼此一個可能
因為小編真的不想陪主編再走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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